房地产专业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,有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,有相应的行业资格证书。
注:年龄要求在45岁以下。
引进人才相关待遇:
高层次人才范畴按《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规定》(榕政字[1998]199号)文件规定。
1、两院院士:科研启动金:200万元;安家费:50万元;
2、教授:科研启动金:5万元;安家费:5万元;
3、副教授:科研启动金: 3万元,有硕士学位的副教授4万元;安家费:2万元;
4、博士:科研启动金:4万元,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留学人员10万元;安家费:3万元;
引进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政府每个月800元的生活津贴,连续发放5年。并参照同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住房面积标准,按国家有关政策,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,并按学院出资三分之二、个人出资三分之一的比例进行一次性购买经济适用房,引进人才工作满五年后房屋产权归其所有。帮助解决本人及随迁家属来院的路费及搬迁费。
其余根据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执行。